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变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8

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变更管理办法》要求,确保离职人员指导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能够顺利完成,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变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范围

本次变更工作涉及的项目范围为离职、退休、离岗相关人员负责指导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其指导教师离职不超过两年。项目指导教师离职超过两年的项目将予以撤销,不允许申请变更。

二、变更审核时间

    学校将于2021年10月8日-10月16日对申请变更的项目在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系统内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变更要求

1、已结题项目

离职人员负责指导项目已经结题,尚有结题经费未划拨的,由学院指定该项目负责教师,剩余经费将划拨至该教师账户下,该教师须按照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经费管理要求指导学生使用经费。

此种情况,项目结题材料及结题证书上指导教师不做变更。

2、未结题项目

离职人员负责指导项目尚未结题的,须由学院依据项目研究学科门类及专业方向重新选择专业学科适合、有能力、有意愿指导项目的教师作为该项目指导教师。

更换指导教师须经过原指导教师、新指导教师本人同意,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更换指导教师应在全院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

变更的指导教师应根据原有项目内容对学生进行指导,不可变更研究方向,以免学生难以完成项目。

项目结题证书中的指导教师将变更为新更换指导教师,项目结题成果属于项目组成员与更换的指导教师。

若本学院无适合教师承接项目,学院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安排其他学院教师指导项目或者终止该项目。

四、变更操作流程

1未结题项目申请变更

项目组须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变更信息,并上传签字盖章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

再由项目原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审核同意,提交学院管理员在系统中复审通过;

最终由学院管理员提交学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即完成变更,新更换指导教师可在项目管理系统查看项目变更情况。

以上流程具体操作详见操作说明 

2、已经结题项目申请变更

前述已经结题经费尚未划拨项目申请变更须提交原指导教师及变更指导教师签字、学院审核盖章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至byndzzyy@163.com。

待学校审核无误后,新更换指导教师可在财务账号内查看项目经费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丽丽;联系方式:6819091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指导教师变更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1年10月8日

结束

附件: